唐世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陈树渠讲席教授及担任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凯,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过去40年来,关于族群冲突的研究呈现爆发式增长,其首要的研究问题是:在什么样的文化、社会、经济、政治和国际条件下,更容易出现族群冲突或和平?本文将年前的研究分为四个波次,据此批判性考察其理论和实证上的研究进展。文章认为,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证上而言,该领域已经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进展。在理论层面上,该领域早已超越了三大范式的辩论(原生论、工具论和建构主义),形成了新共识,即研究需要从三大范式和其他路径中抽取有效的元素来加以整合。此外,新制度主义已经(再次)崛起为该领域内一种主要的研究路径。在实证层面上,在诸如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日益精致的方法和技术以及更多、更好的可用数据集的联合推动下,学界对族群冲突原因的探索不但产生了新的研究领域,而且收获了更为深入、更加丰富的知识。随后,本文着重介绍了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新研究,它们整合了理论和实证,代表了未来优秀研究的方向;同时指出了当前研究还存在精细化甚至有些碎片化的两种趋势。最后,文章在方法、数据和研究议题等方面指出了未来若干可能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关键词:族群冲突、族裔性、实证性、国际关系理论
引言
族群冲突已成为世界上不安全、破坏和平与人员伤亡的最致命因素之一。根据丹尼和沃尔特的研究,全球最近数十年间64%的内战发生在不同的族群之间。更骇人听闻的是,自越南战争以来,族群冲突导致了空前的人道主义灾难,如发生在前南斯拉夫和前苏丹境内的强制迁徙和大屠杀,以及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屠杀。此外,包含族裔因素的恐怖主义在袭击数量和造成的伤亡总数上都遥遥领先于其他种类的恐怖主义。
因此,社会科学家近几十年来,特别是在冷战结束之后,以从未有过的热情着手集中研究族群冲突爆发的原因。在这批丰富且持续增长的文献中,首要的研究问题是:在哪些文化、社会、经济、政治和国际条件下更容易导致族群冲突或和平?具体来说,为什么一些族群选择抵抗或反叛母国的中央政权,而另一些族群选择服从?民族主义、国族建构和国家建构这些概念与族群冲突有什么关系?国际层面的变化和族群冲突之间存在何种联系?自然资源会引起族群冲突吗?为什么族群战争往往比非族群内战和国家间战争持续更久?为什么有些族群成功获得了自治甚至独立,而另一些却失败了?曾敌对过的族群能否在暴力冲突之后和平相处?
全部回顾浩如烟海的族群冲突文献不仅难以完成,而且得不偿失,因此我们对文献回顾的范围附加两项限制:首先,我们仅仅考察与族群冲突/战争的爆发相关的文献,同时承认,更完整地理解族群冲突还需要考察冲突的持续和冲突后的和平;其次,只考察20世纪80年代后的文献。因为在80年代之后,学界才取得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进步。即使有了这两项限制,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仍然不得不舍弃对其他优秀研究成果的梳理。
此外,出于下述三个原因,本文忽略了著名的三大范式(原生论、工具论和建构主义)对于族裔性、民族(国族)和民族主义的争论。第一,最新的文献已经远远超越了这种争论。我们非常同意阿素托史·瓦尔西尼的评价:“再也没有谁真的认为族群身份是原生的了,也没有谁会认为它没有任何内在价值,而仅仅能被当做战略工具使用。再也没有纯粹的原生论者或纯粹的工具论者了,由于经验证据的力量,他们再没有可能东山再起。”第二,结合三大范式中有用的元素是唯一正确的研究方向,这种看法正逐渐成为共识。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今绝大多数族群冲突研究者首先都是一个建构主义者,其次则是一个工具论者,同时还会承认某些原生性元素仍然在影响族群冲突。实际上,一些最新的理论整合式的研究已经尝试从三大范式中提取有用的元素并加以超越。第三,一篇简短的文献综述中难以讨论清楚上述问题,并已有若干研究对此加以简要讨论。
后文还将讨论若干关于内战的重要研究,尽管这些研究没有区分族群战争和非族群战争,但它们对族群冲突/战争研究同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认为族群战争和非族群战争存在根本性区别,将这两种类型的冲突混杂在一起讨论并不合理。
本文分析结构如下:第一部分简要回顾基本的概念;第二部分通过将既有文献分为四个“波次”来回顾和评价族群冲突研究的演化历程;第三部分着重介绍若干令人印象深刻的理论和经验整合式研究,这类研究代表了未来研究的方向,然后再指出当前学界精细化研究的两种趋势;最后,本文强调应该重视既有研究中常被忽视和误解的理论化问题,并在方法、数据和研究议题等方面为未来研究指出了若干可能的领域和方向。
一、关键概念
没有概念,也就没有科学讨论。遗憾的是,很多族群政治领域的关键概念并没有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处理这些棘手的概念问题超越了本文的范围,在此仅提供这些概念的工作定义而不深究细节。
(一)族裔性(ethnicity)和族群(ethnicgroup)
尽管对“族裔性”概念尚未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当今大部分研究族群政治的学者可能都会承认“族裔性”通常包含至少三个关键要素。首先,族裔性意味着“基于一系列如语言、文化、历史、地区和外貌等共有特征而产生的对共同起源的感知”;其次,同族裔的成员常常会赋予这些与族裔性息息相关的共同特征更深的含义;再次,这种共同体或群体意识可能会提供集体行动的基础。
对于族群,笔者采用英格尔归纳的超越三大范式的极简主义式定义,即族群是“一个更大社会的一部分,这部分的成员自认为或被其他人认为有着共同起源并共享共同文化中的重要成分,而且,这些成员还会参加那种共同起源和文化在其中构成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活动”。
由于族群边界通常是模糊的,学界对于世界上到底有多少族群并没有一致意见,估计数目从数百到数千不等。能确定的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是多民族的,只有小部分国家几乎由单一族群构成(如日本、朝鲜和韩国),或有一个占据主导地位的主要族群(如法国和德国)。
(二)冲突、暴力和族群战争
唐纳德·霍洛维茨将冲突定义为“一种为达成目标同时阻挡、伤害或消灭对手的争斗”。但是这个定义存在问题,因为它暗示冲突一定伴随暴力。正如瓦尔西尼所指出的,冲突在一切社会中几乎是永存的,但并非总是带来暴力。本文同意瓦尔西尼的观点,在讨论年前的文献时仅仅考虑暴力性族群冲突。
同样,笔者同意并使用詹姆斯·费伦对族群冲突的定义:“暴力进攻可以在下述条件下被理解为‘族裔性的’,即它被针对其他族群的敌意所驱动,或者受害者是通过族裔标准选择的,或者攻击是在族群名义下进行的”。
族群战争是更为剧烈的族群冲突形式。只有双方都部署了军队或者民兵,暴力冲突才可以被称为战争。此外,根据常用的战争数据库(CorrelatesofWar)的定义,暴力冲突必须导致超过人的战斗相关阵亡人数才可被视为战争。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多数的族群战争发生于一个族群和另一个控制着国家的族群之间,部分族群战争也会发生在两个都无缘国家核心权力的族群之间。比如,第二次苏丹内战期间,苏丹人民解放军的分裂和随之而来的努尔人(瑞克·马查尔领导下的苏丹人民解放军纳西尔派)和丁卡人(约翰·加朗领导下的苏丹人民解放军托利特派)之间的战争(-年),就是正在进行的南北苏丹族群战争中的另一场独立的族群战争。
二、理解族群冲突:四波研究
在简短的概念讨论后,本节转入对文献的考察。根据关键文献和研究进展,笔者将既有文献分为四个稍有重叠的波次。使用“波次”的标签来整理和评价既有文献,是因为族群冲突这个研究领域的学术发展存在明显的时代性,即受到一个时期的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态势的影响或是某些重要著述的影响,族群冲突领域在这一时期内的主要研究成果在问题意识、理论构建和方法论上的相似性要大于其差异性,且总体上与其他时期的学术研究特征存在显著的差别。
(一)第一波(年以前):没有系统性证据的范式
理论上说,三大范式(也就是原生论、工具论和建构主义)间的大辩论支配了第一波的研究,导致该时段中的很多文献过度抽象。而且,这一时期中大多数重要的理论家习惯于从他们最熟悉的某个特定地区选取少量案例,以此建立理论,在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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