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

地处热带的暹罗,农业生产是如何组织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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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们研究的这个时期,暹罗依然是封建国家和领地,其中包括许许多多更小的国家和领地。个别时期,国家曾经把大批人们的劳动在徭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起来。在大封建主和寺院的土地上,形成了封建领地。这种领地把为数可观的生产者的劳动联合起来。然而暹罗王国农业生产的基础仍然是个体小农经济。

农业生产

主要农业地区。农业生产由于国家的“闭关”政策、封建内讧和暹缅战争已趋于衰落,恢复农业生产的过程不仅在重建原有农业地区,而且也在开拓新的农业地区上表现出来。据美国经济学家英格拉姆估计,暹罗水稻种植面积,截至十九世纪中叶约有万莱。

十九世纪初,暹罗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着手开垦湄南河三角洲上靠近新都肥沃的,但是沼泽纵横的平原。凿通了三角洲支流之间的运河,砍掉了竹林,新开垦的土地用来种植大田作物、蔬菜和果树。

湄南河三角洲东南和以西,分布着两个广阔的旧有农业地区。这两个地区在暹缅战争时期受到的损害较其他地区为小,生产也就迅速恢复。肥沃土地上精耕细作的大田,引起了位于曼谷东南诸省[班普拉索伊、北柳(恰昌骚)以及其他]的注意。曼谷以西,夜功河盆地诸省和素攀武里(那空猜西及其他)已完全恢复,人烟稠密。

往北,三角洲肥沃土地同犹地亚周围已有的老农业区连成一片。再远一点,沿湄南河盆地往上,居民点显著稀少。

在遭到战争破坏和居民逃离的那空沙旺省,农业生产没有恢复。年访问过这个省的法国传教士巴勒格瓦指出,那里一片荒凉。他写道:“到处可以看到在沙滩上睡觉的鳄鱼·····这种情景在别的地方哪儿也没有见过。”那空沙旺省会再往北一点,难于通行的丛林从这里开始把暹罗王国中部和北部诸省分隔开了。老挝诸邦清迈、普雷、难邦、拉空、琅勃拉邦河谷,耕作得非常好,居民稠密。马来苏丹诸国中被认为最富饶的农业地区是北大年,这里的居民开垦了大片适于耕种的土地。在洛坤和苏丹国吉打、吉兰丹、丁加奴,耕作良好,沿河一带地方人口稠密。

同时大片土地在暹罗还没有开垦。丛林、沼泽、盐碱地,占国内土地的很大面积。就是肥沃的河流盆地,也有许多在经济上没有利用的土地。洛坤的领土大部分是鳄鱼麇集的沼泽或无法通行的森林。几乎整个吉打是多林地、沿海浅滩-长满茫格尔林的沼地。开垦新土地的障碍是生产力的不够发展,国内许多地区人口不足。

农作物

暹罗主要农作物是稻谷。在暹罗王国居住过的人都知道,有靠近四十种水稻和旱稻品种。在河流盆地肥沃的淤泥土壤上,暹罗人、老挝人、马来人种植水稻。十九世纪上半期,暹罗主要农业地区,附庸的马来苏丹各国和老挝诸邦,水稻种植占很大面积。湄南河三角洲土地的开垦,增加了水稻种植面积。

旱稻在清除了杂草的高地上栽培。在暹罗,特别是在老挝诸邦广为流行的伐林火种耕作制,是同旱稻的栽培有关系的。

由于材料缺乏,不能把水稻面积和旱稻面积比较一下。截至十九世纪中叶,旱稻大米仍然是广大的呵叻地区,北部、南部和西部山区居民的主要食物。但是国内生产力的发展是同灌溉耕作有关系的。在土地良好灌溉和耕耘的条件下,使水稻有了稳定的收成。在灌溉优良的河流盆地,水稻收成是种子的四十倍。访问过暹罗的欧洲人一致称赞暹罗大米的高质量。大米成了对外市场上稳定的商品谷物。年克劳福德写道:“除开孟加拉以外,暹罗输出的大米,无疑比亚洲任何一个国家要多”。大米在国内也加入了商品交换,这是因为暹罗农业已有了一定规模的专业化。

十九世纪上半期,早前暹罗人也都知道,但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作物,逐渐推广。首先是甘蔗,自古以来小量地栽培,用来做美味甜品或者国王大象的饲料。十九世纪头十年,在暹罗的最南部和土壤最肥沃的诸省一曼谷、北柳、班普拉索伊和那空猜西广阔的地面上,奠立了第一批甘蔗种植场,目的是生产出口的糖。

大面积土地上种植的是黑胡椒。暹罗的胡椒,按克劳福德说来,质量上超过印度尼西亚生产的胡椒。胡椒是一种变化无常的、很费力气的作物,需要一种特别肥沃的红土壤。胡椒种植场主要在暹罗东南部的尖竹汶省。

南部许多省有了咖啡作物。它很好地适应了清迈城四郊和马来半岛上的气候条件。

在吉打苏丹国,在清理过的小山坡上,居民栽培干鸡舌香花芽和肉豆蔻。

北部和南部诸省很大面积的旱地用来种植烟草和棉花。据巴勒格瓦认为,这两种作物的质量特别好。

玉蜀黍、大豆、花生、蔬菜之类的作物,也有了大规模的推广。巴勒格瓦写道:“在暹罗,人们栽培玉蜀黍、黄瓜、南瓜、芜菁、白菜、芥菜、山莴苣、西瓜、各种大小不一和色泽不同的香瓜、西红柿、芹菜、薄荷、香菜、和兰芹、蒜、葱、韭葱、豌豆、四季豆和许多其他蔬菜,这些蔬菜的法国名称我不知道。”它们移植在收割后的稻田里,或者不容易被洪水淹没的高地上。暹罗人用花生榨油,又能做成“美味可口的烤饼和点心”。

白薯和山药这样一些作物,也开始在菜园经营上起主要作用。前者是中国移民引入的,后者是本地生长的。这两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在国内各省迅速扩大。

暹罗农民知道许多香精油植物的特性。尽管生产力在同缅甸进行封建战争期间遭到重大破坏,暹罗农民没有放弃栽培象芫荽(有香味的汁水用来制造香料)、印度番红花(根可以制成金黄色的香粉)、芝麻(种子用来制造发蜡)这样一些作物。到处栽培胡椒科植物--枸酱树,它的叶子同石灰和槟榔果仁放在一起咀嚼起来,十分爽口,使你产生一种微醉的感觉;枸酱树的用途是很广的。

果园迅速恢复起来。果园业从犹地亚时代起就是农业的一个重要部门。犹地亚覆灭以后,果园业中心移到了曼谷地区。巴勒格瓦写道:“曼谷地区的大果园,沿着河渠和河岸延伸为二里约长的连绵不断的一条线。”克劳福德指出:“曼谷四郊是密密麻麻的果树林”。国内其他地区的果树园也恢复了。巴勒格瓦在笔记里叙述道:“夜功河上游两岸,人烟稠密,遍地果园”。巴勒格瓦在三十年代在那空猜西和庄他武里(尖竹汶)看到许多极其漂亮的果园(有很多河渠加以灌溉的果园,盛产极好的水果)。

栽培的果树有好几十种。榴莲、倒捻子、芒果、面包树、李子、无花果、梨带来了丰收。柑橘计有二十多种,香蕉计有五十种。果园业必不可少的伴侣是棕榈,多半是椰子树和槟榔树。在呵叻高原和老挝诸邦,农民栽培桑树(并且养蚕)。

访问过暹罗的欧洲人一直称赞暹罗农民的爱好劳动,他们有一种劳动习惯,从而使他们在耕作上能够得到就当时来说非常出色的成果。巴勒格瓦不止一次注意到土地的精耕细作和大田、果园、蔬菜园以及种植场的极为良好的情况。

农业技术

在暹罗的自然条件下,加上农业技术水平低,土地在经济方面的利用是同耗费大量劳动分不开的。为了进行水泛的、最肥沃的土地轮作,必须用人工调整水位,因此需要开掘河渠。长满热带植物的谷地高坡,要费很大劳动才能清理出来。往往为了进行耕作,就得在山坡上建造人工梯田。类似这种工作,由于农业技术墨守成规的状况,只有大的社会集体才能胜任,因而照例是由全村协力来搞。

为了使很多淤泥地适于耕种,村民开掘河渠。然后靠近大田选择一些地段围起拦水堤。这之后开始平整用来播种的土地。

土地耕作技术仍然非常原始。种稻的粘土田,经常的整地工作一般不用农具。一位英国作者证实道:“在暹罗许多地区,耕地播种在多雨季节。人们赶着水牛满田转圈子,水牛踏碎杂草,弄松土壤。然后用粗笨的耙或者一根多刺的灌木,进行耙地”。

中部地区,土地耕作技术通常要高些。把一条水牛套在犁上耕地,或者用锄头松土。一个前往暹罗的奥匈考察团指出:“稻田在预先烧掉植物或者直接用那由一个犁铧和一根犁辕做成的很粗糙的犁耕过之后,要末用锄头松土,要末干脆把水牛赶着在田里来回跑。耕地通常是在五月进行,这时候土壤由于淋雨而松软了”。

同十七世纪欧洲作者第一次把它画下来的暹罗的犁比较起来,已经有了改变,它耕地耕得更深自己的农场上有良好牵引力的农民工可以耕两倍多的地,这就提高了稻谷的收成。耕第一道的时候松了土,之后放在那里几天,让杂草腐烂,给土地增加肥料。然后再耕一把翻过来的一层土再翻过去。

在伐林火种制度下,农民在他们住地周围的森林里选择适宜的地方,砍掉树木,然后把它们烧掉。这样开出来作耕地用的土地,并不松土,也不收拾树枝和树桩。用削尖的棍棒在地上挖些窟窿,撒下稻种。清理出来的山坡,一眼望去约莫好多公里。田地用来播种,为期六、七季,之后就扔掉,再去清理新的地块。

往田里施肥,用的是河里肥沃的淤泥、烧过的草木灰、腐烂的鱼,很少用牲口粪。

中部地区盛行插秧制度,先在秧田育苗,然后移栽到整好了的田里。采用这种办法,稻谷收成大为增加,使农民家庭有可能剩余一部分大米,可以出卖或交换。除开这种进步的和较有生产效能的制度之外,绝大多数地区继续保持大田撒播稻种的办法。

许多缺墒地区,土地采用人工灌溉:借助于一种竹制的原始的脚踏水车,把水从河里和沟渠里抽上来。虽然人工灌溉在暹罗的条件下很为重要,因为这里的降雨量常常不足以维持栽种稻谷这种作物,但是灌溉技术在十九世纪上半期没有看到显著的进步。只是在中部地区,国家开凿了几条运河,使土地在经济上的开发成为可能。

沿河盆地利用水牛作耕畜。不适于旱地的水牛,却非常适合积满淤泥的稻田。暹罗农民不从事畜牧业。畜牧业这一行操在呵叻老挝人马来人、孟族人、中国人,山地各族人的手里,他们赶着畜群走来走去,供应农业居民以必要的牲口。

一系列农业劳动,也和古时候一样,,总要附带履行一些迷信的仪式,目的在使稻谷女神丰收女神大发慈悲。开犁耕地只有在相家指示或传统规定的严格确定的日子才能进行。例如,一个鼠年生的农民,除开星期天之外,不能在另外一个日子开始耕地;牛年生的农民,就得在星期三才能着手耕地,诸如此类等等。

天灾给农业造成莫大的损失。旱灾年头,加上全国范围内市场不振,几乎不可能买到大米,于是旱灾地区的居民只有挨饿。农业苦于害虫很多。成群的田鼠侵入干谷田,鸟雀袭击水浇地,往往毁掉尚未收割的禾苗。病虫害毁灭了烟草的收成,或者降低了烟叶的质量。积满淤泥的稻田,周期性地长满了沼地生长的热带植物(水风信子),铲除这些植物,要耗费大量劳动和时间。

暹罗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带有莫大的困难,它多少是在封建生产方式(即依靠增加农业上的人手数量)所固有的传统基础上达到的。国家和村社在调整经济活动方面的作用,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村社农村

关于十九世纪上半期暹罗农村生活的材料,极为贫乏。然而研究一下我们所得到的资料,使你确信在暹罗王国整个领土上严重存在村社组织的残余形式。直接生产者的个人所有制同村社所有制结合起来,个体经营同农村全体居民、村社的集体经济工作结合起来。

材料证明,十九世纪在王国的边远地区和附庸国家,保持重新分配土地的办法。一个法国考察团在九十年代已经指出:“怒族人在定期重新分配稻田的时候,给封建主和村行政管理机关的代表增拨一块同每人等级相当的土地。”

-年穿过北越、琅勃拉邦和暹罗的埃尔佐·奥里昂,关于黑泰人(黑水河地区)写了以下一段话:“每年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农户情况,即人力多少,水牛头数,在村民中间分配土地。倘-若发生争执,由三个为此推选出来的调解法官加以解决。土地分配后,收成不分配,每个家庭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果实”。

据同一作者的材料,村社首领得到较多的土地,并且使用村社居民来耕种这些土地。他们把大量稻米集中在自己手里,贷给村社成员,从而奴役他们。这是老挝以及暹罗农村中财产和经济不平等现象增长的基础。

在暹罗农村中,保持牧场、水塘、森林的集体所有制;共同设立打谷场。

同暹罗毗邻的缅甸,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超过暹罗,十九世纪初在某些地区还存在着几个家庭对水稻田的公有制。这种稻田集体所有制形式,在居住暹罗王国领土和附庸诸邦的各族那里,也保存下来。九十年代调查琅勃拉邦的一个法国考察团指出,在哈潘地区泰人那里“稻田分成许多小块,它们叫做哈西普(xba-cMI).每一哈西普是几十家居民耕种的一块地”。

可以断定,暹罗人在十九世纪上半期已经没有耕地的村社所有制。传统和法律承认土地的自由占用权。研究暹罗法律的约翰·洛指出:“从案例汇编和判决书中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得很清楚,土地占有者有依据农村惯例的、切实的土地所有权,即使这种所有权并不是不可以剥夺的。”

一个清理出一块林地并且把它种上的农民,可以得到盖有有关部大印的书面证件,在法律上确定土地的所有权。法律要求,必要时“询问见证人和检验书面文件,证明土地或者种植场、或者有野蜂的林地所有权”。但是,约翰·洛断定说,即使缺乏证件,一个清理出一块林地的农民,也享有无限期占有土地的绝对权利。从农民清理的时候起,“土地就是他的现实财产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出卖、赠送的办法加以让渡,依法转交给他的继承人”。

如果一个农民在土地清理后三年内不耕种,便丧失对该项土地的权利。根据传统,任何人都可以移居老挝诸小邦,并开始耕种土地,如果这块土地没有被别人占用的话。

住宅、果园、菜园旁边的土地是农民的财产;这部分土地农民可以自由支配,并且不缴纳土地税。移居老挝人农村境内的外来人,同本地人是对立的,他们被用于干粗活或者“脏活”。在清迈住了五十年的英国传教士麦吉夫雷在他的书里说,在一个老挝村庄的边上,基督教传教士团决定替那些改信基督教而受到性情很坏的家属责难的本地居民建造房屋。房屋由“村社外的家庭”成员包工建造。

山地部族保持着氏族村社。村社外的生活,脱离村社是不行的。在老挝邦清迈住过的一些美国传教士肯定地说,他们使老挝农村个别居民改信了基督教;同时要使保保人,或者彝族人(西藏缅甸系山地民族)改信基督教,只有整个村社改信基督教才有可能。

甲十九世纪下半期,也没有发生大家族从这种村社中分离出来的现象。村社在这些民族那里也是生产单位。

交通闭塞和好几个月连绵不断的热带倾盆大雨,使农村相互之间以及同整个外界断绝了来往。深山野洼里孤零零的村落居民用看不到最近地区以外发生的事情。

暹罗大多数民族的村庄规模很大。村庄的房屋竖立在木桩上。村庄四周围起竹栅栏,保护居民和牲畜,以防野兽的侵袭。

暹罗王国农村的一个特色是“萨拉”的设施,即行路人休憩的场所。这是一座建筑在柱子上、有屋顶的高耸的板台;墙壁照例是没有的。一位英国官员报道说:“萨拉是暹罗人生活中古老的设施。几乎全国每一个农村都有萨拉,它通常属于当地的寺庙。每个行路人可以在这里找到住宿的地方,并且受到和尚和村里居民友好的招待。”萨拉保有避难所的权利。寺庙利用它在战争和封建内订时期提供给居民避难。村社有维护所属地区社会秩的责任。如果因为农村或村社境内土地缺乏,一部分人家便迁移到新的地方,建设新的村庄,新村庄继续用原来村庄的名字,同时加上本氏族名字。由于农业技术水平低,农业工作的成就大多取决于巨大农民集体的紧张劳动。因此,暹罗、老挝马来亚农村中也就继续保存村社制度和农民在农业工作的各个时期实行互助的习惯。

种稻和种其他作物的整地劳动,每个农家单个进行。可是为了通常要在很短期限内进行的裁种和收割,便全村出动,农民按轮流顺序在大田里进行劳动。

稻子收割后,在村打谷场进行脱粒。村庄的全体人员参加脱粒。工作川流不息,直到全部稻谷脱完和筛净为止。脱粒按传统的方法进行:把几对水牛(六至十头),拴到铺满一捆捆稻谷禾束的粘土打谷场中央的一根柱子上,然后赶着满场走。在最落后民族那里,稻谷脱粒时把禾束朝禾桶里边打边抖。扬谷用锨迎风向上抛撒。

碾米,每个农家单独进行。每个农户都有木制的米碾,它的杵槌用脚发动。干这个活的只是妇女。

结语

我们研究的这个时期,暹罗王国全境内村社的突出特点,是村社权利和私有者权利的结合。村社保持一系列作为经济集体的本质特征;它要维持自己领域内的秩序,虽然在发展和解体过程中已经丧失先前的自治权;它还长时期地表现为互相帮助和互相支援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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