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被教皇逐出教会。为了摆脱被大陆天主教国家包围的境地,英格兰与在地中海和天主教西班牙作战的伊斯兰势力开启了一段联盟的时期,并且与伊斯兰世界在文化、经济和政治上有了深度的交流。这是一段非凡的时期,英格兰与奥斯曼高门签订了条约,接受了摩洛哥国王派来的大使,并向马拉喀什运送军火。到16世纪80年代末,从摩洛哥到波斯,成百上千的商人、外交官、海员、工匠和私掠船长定期往来于其间。
其中包括足智多谋的商人安东尼?詹金森,他在16世纪60年代参见了苏莱曼大帝和波斯沙阿塔赫玛斯普。诺福克商人威廉?哈本在年成了第一位驻奥斯曼宫廷大使,而冒险家安东尼?舍利在年的大部分时间里都驻留在沙阿阿巴斯大帝的宫廷里。这些人带回来的有关伊斯兰世界的消息令英国人非常感兴趣,并通过许多伟大的文学作品表现了出来,比如马洛的《帖木儿》和莎士比亚的《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威尼斯商人》。《奥赛罗》的创作很可能与摩洛哥大使安努里造访英国有关。
本书充分展现了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与伊斯兰世界间的广泛联系,而且常常是友好的。在今天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这段不同文化间交流的历史仍然能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启发。
我们习惯于把伊丽莎白视为一个令人目眩但本质上权势有限的君主,痴迷于固守她在欧洲西北部的小角落……但正如布罗顿所展示的那样,在她统治的最后四分之一的时间里,英国也深深地与伊斯兰世界的3个大国打交道。《女王与苏丹》既是对那个非凡时代的丰富多彩的描述,也提醒我们,我们自己的命运和更广泛的伊斯兰世界的命运交织在一起的时间比我们想象的要长得多。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本来就是极端对立的两个宗教,作为亚伯拉罕三大一神教的后两者,这两个一神教在教义和要求上有相似之处,对神的崇拜也是一致的。
今天的英国和土耳其更是有许多的龌龊,在欧洲东西两边,这两个国家无论是政治体系还是宗教信仰上都有区别,在最直观的方面,他们有巨大的区别。《女王与苏丹》一书中却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这是英格兰和奥斯曼的联系,也是今天英国和土耳其的互动来源。
话说任何一神教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是超级强大的,或者说是一种顺应历史趋势的存在。永恒的罗马帝国甚至从全面打压转换成了彻底接受,成为了罗马国教。阿拉伯人把自己供奉几百年的神灵打了个稀巴烂,彻底接受了伊斯兰教的印记。一神教刚开始出现的时候,都会受到社会力量的遏制,掣肘力量在一神教面前成了垫脚石。
罗马,东罗马,神圣罗马,第三罗马,在基督教的加持下,东征西讨南征北战。倭马亚,阿巴斯,法蒂玛,奥斯曼,横空出世的沙漠帝国就是在伊斯兰教的影响下的。
一神教在趋于稳定,成为某个地区的绝对力量主人之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不足。而一神教最不可触犯,不容置疑的就是对宗教教义和一神信仰。所以随着时间流逝,一神教不做改变就会落后于时代。
一神教强大的心灵控制能力,多神教包容的社会适应能力。这两种宗教体系在不同时期都会有独特的社会运用。今天的欧洲基督教和中世纪时期的基督教,以及在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基督教,发挥的力量都是不同的。
类似的还有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在阿拉伯人一盘散沙之际,伊斯兰教的出现就很好的凝聚了阿拉伯的人心。这让衰落了几个世纪的阿拉伯人空前强大,在拜占庭和萨珊波斯之后,阿拉伯帝国横空出世。这和今天的中东局势也有不同,曾经的弥陀花园之地,如今都无法接受现代化的血液检查。
一神教和多神教无所谓先进与否,先进的含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是不一样的。也和不同的地区文明有关系,先进的只有不断进化完善的宗教,包容万千,海纳百川的宗教才能够在科学现代化的今天有生命力。路德的改革,在当时的基督教教皇看来是十恶不赦,下地狱的存在,而实际上却最大程度上完善改良了基督教,使得基督新教漂洋过海,最庞大的基督教社区除了欧洲,最大的就是拉丁美洲和北美洲,以及澳大利亚。
那些欧洲的宗教我们可以从古罗马古希腊的神话中找到所谓的“神”的原型,从宗教角度来看就是万物有灵自然崇拜到神拟人化多神崇拜,最后驳杂混乱的多神崇拜又会被那些组织性极强的一神教所取代,这是在宗教发展的规律,也符合适者生存的规律!更是人类进化的自然淘汰的选择!从民族发展到国家的进程中也可以看出一点儿端倪。
以宗教为手段的扩张是古罗马帝国的主张途径,在亚平宁半岛上的罗马共和国一步一步扩张中,他们的古罗马神话人物对于新征服的地区来说是混乱的,如果你不了解古罗马古希腊的生活习惯和那些关系错综复杂的拟人化的“神”的话,你很难彻底成为古罗马的一部分。
而古罗马帝国在统治下耶稣的传教他们是厌恶的,所以耶稣被古罗马人钉死在十字架上,而当古罗马的独裁者认识到耶稣基督的传播力之强后,选择了以耶稣基督教为国教。并不是说那些古罗马的人真心的崇拜基督教,因为他们自己也有自己的宗教,只不过相比于古罗马那些乱成一锅粥的神,基督教这一神教在扩张中更具有攻击力。因为让那些野蛮人只承认一个神远比认识古罗马数百个神简单多了,这也是基督教乃至于一神教的攻击力所在!
在这本优雅而有趣的书中,杰里?布罗顿生动地描述了伊丽莎白时代历史上被忽视的一个方面——英格兰与伊斯兰世界第一次产生持久的互动,而詹金森只是促进这一面的迷人人物之一……在其中,对于所有关于偶像崇拜和异教徒的谈论,讨论可能是活跃的、有目的的,边界是互相渗透的,身份是流动的,即使在那个充满宗教色彩的时代,所谓的文明冲突也是十分微弱的。
宗教实际上就是一轮选拔,或者说主动的筛选工作。法律一旦制定实施,全体国民都有普遍的适用性,覆盖的是整个公民群体。宗教并不是如此,宗教就在那里,你选择了宗教,说明你接受了宗教观点,最起码认真阅读过宗教的法则,经过自己的思考,亲人朋友的推荐,斟酌之后才会决定加入宗教团体,这样一来,宗教的约束力更多的就是宗教人士自下而上形成。而法律并不是如此,由国家强制力自上而下的贯彻到全体公民,无论你一神教还是多神教,祖先崇拜还是万物有灵,都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教育程度和个人的思维模式稍微不足的话,就会一不小心触犯法律,不懂法犯法是常见的。宗教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宗教教义基本上所有的宗教人士都会认真的研究。
法律更多时候是在某个人违法之后才会体现出存在的价值,宗教则不同,基督教的牧师,伊斯兰教的阿訇,基本上就是某个地区的“宗教”村长,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不断的强化宗教约束力。宗教人士在选择生活区域的时候,会主动的在宗教社区。周围的人都是信众,这种无形的影响力会贯彻到人的骨子里。或者说某个信徒居住在其他宗教为主的敌对方,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也会不断的提醒自己的宗教信仰,以保护自己。
《女王与苏丹》让人想起,在英国尚未学会如何主宰世界的世界里,它如何努力为自己寻找一席之地,而且在这一过程中经常犯下巨大的外交错误。布罗顿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他能够将这段历史呈现为一系列令人兴奋的关键、充满悬念的邂逅。
杰里?布罗顿的这本光彩夺目的新书阐述了英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曾经是多么广泛和复杂,在大众旅行刑期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当大多数人去世时离他们出生的地方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仍然有一些人的冒险经历将他们带到了已知世界的边缘,那里的文化与他们自己的文化是如此不同,以至于看起来像梦一样。
布罗顿的书里全是这些内容……在许多人认为伊斯兰教是最近的怪异的入侵者的时代,布罗顿这本优秀历史著作提醒我们,仔细研究英国的“岛屿故事”就会发现,他们错得多么离谱。
只有理解基督教和伊斯兰的信仰体系才能明白那个时代,英格兰和奥斯曼之间的互动是多么的难得,在理解欧洲大陆之间的龌龊之后,也能知道新教英国和逊尼派土耳其之间往来密切的根源。
女王和苏丹的传奇往来,也成了以宗教作为划分的西方世界的一个奇迹,这本书也不仅仅是英格兰女王和奥斯曼苏丹的故事,其中涉及的欧洲大陆其他的基督教君主和天主教教皇非常多,可以更多的看清楚欧洲一代人的故事。
感谢后浪出版社(汗青堂)赠书.
晓木居士
以独立客观的思维反馈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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