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巴大帝(-)是莫卧儿帝国历史上最著名、也是被公认为最伟大的皇帝。除了被世人津津乐道的名族团结、宗教宽容等政策成就外,他被理查德兹()的作者认为是“创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面对千百年来有着分权和地方主义传统的印度,他锐意改革,很大程度上依靠自己的一己之力创立了一套门类齐全、各司其职的中央政府架构。尽管放在整个莫卧儿帝国乃至印度历史上来看,这套体制完善运行的时间不长,但仍然给后人留下了深远的遗产与启示。
(手握一只鹰的阿克巴)
所有有关莫卧儿帝国的书籍都会有专门的章节强调其内亚起源(Inner/CentralAsianOrigin),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近代早期内亚大帝国的常态(其他以蛮族入主、统治包括农耕世界和非农耕世界大片土地的同时代政权,还有奥斯曼帝国、萨法维帝国、帖木儿帝国和满清等)。因而最初莫卧儿人继承到的蒙古-突厥宪制也就意味着一种不服中央权威、跟对老大有肉吃、有枪便是草头王的部落传统。之前的成吉思汗、帖木儿等强人都倾尽大半生之力,在有生之前成功地建立了一套更为中央集权,抑制无组织无政府部落的体制。然而成吉思汗死后,甚至当年为了打乱原有部落体制特地重新整编的十进制单位如万户(Tuman)等,又在其有目的或是驻地迅速整合成新的部落。更何况,尽管蒙古草原有着倾向于幼子继承制的传统,但一般而言可汗无法事实上钦定继承人(因为信奉谁拳头大就跟谁的部落首领和武士们很有可能轰走甚至消灭钦定的人选)。而在内亚民族征服广大地域后,初代强人首领又往往倾向于将征服的领地视作家产分给诸位儿子甚至其他亲戚。这又给原本就各自有牧地和武装的部落贵族们(甚至细化到没一个各自有帐篷和弓箭的部落武士)一个因时站队、维持独立的绝佳机会。
(其兴也勃,分裂也忽的历史规律在蒙古帝国也同样难免)
纳忠老先生在中也提到了早期贝都因人(游牧的阿拉伯人)之无组织无纪律性(或者说爱好自由?),可见上述情况不见于蒙古-中亚草原,在一切相似自然环境和组织结构的地方都很自然地能生成。而与其相互交织的首领继承权之争,事实上折磨着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内亚蛮族政权,使其不断内耗、分化、火并、整合,再沿着类似的路径几乎不断循环往复。这也是习惯了秩序与稳定的前现代农耕世界作者,在观察蛮族时可能讶异的“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现象之来源。
当近代早期巨型的内亚帝国建立起来后,这样的继承权之争事实上在更大范围内困扰了其中的每一个。比如大清从努尔哈赤不钦定继承人、皇太极宫斗胜出、多尔衮摄政与孝庄太后结婚获得合法性……这样一锅乱麻,直到康熙设置南书房、雍正创立军机处,到乾隆及其以后终于渐渐以集权为发展方向、以其他贝勒们权力下降为代价渐渐走出了这个怪圈,但仍然留下了“秘密立储”这样一个小阑尾,迥异于传统中国王朝的嫡长子继承秩序。至于奥斯曼,则是每次老苏丹一死,看分守各地的王子们哪位跑得快,谁最先进入君士坦丁堡、打开国库贿赂好禁卫军,然后再把其他王子全部杀害(到了奥斯曼晚期暴力程度大大减少,改为流亡博斯普鲁斯海峡的王子群岛)。至于莫卧儿帝国,贵族权力与继承混乱一直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即使在其极盛时代,贾汉季、沙贾汗和奥朗则布都有过其父尚在时举兵造反、或通过残酷的上位战争消灭一切兄弟的黑历史。
(禁卫军是历次奥斯曼权力更迭的关键)
即使是阿克巴,也始终没有明确钦定继承人乃至以后可以沿用的继承规则,而是在创设部门、各分其职这方面加强中央集权,以最大限度地维持一个正在迅速扩张、且名族与宗教情况异常复杂的帝国的统一。
(阿克巴主导的帝国扩张)
莫卧儿帝国自巴布尔入主印度(年),不到五年溘然长逝,因而他几乎没有政策和政绩可言。到了胡马雍时代,他初步创立了分管外交、经济和宗教的三大部门。在此基础上,执政早年饱受权臣僭越(如早期的白拉姆汗,接下来的太后党与奶妈党,阿克巴无不是费了很多时间与很大力气才讨平)的阿克巴,迫切需要一个权责明确的班子,内可安邦,外可扩张。
(白拉姆汗怒斥阿克巴)
在印度历史上,一向是南亚大陆的大部分分裂的时间远远长于统一的,因而地方主义与贵族割据才是时代的主流,这又随着一波有一波来自内丫的蛮族征服而加深,尤其是南亚次大陆复杂而分割的地形进一步加重了这种趋势。莫卧儿帝国一开始继承的盘踞北印度的德里苏丹国,以伊克塔(君主分封土地,贵族提供骑兵)为主体,君主与贵族的关系酷似公司合伙人。而在莫卧儿霸权草创之时,巴布尔麾下的一干贵族们就时常吵吵闹闹要回阿富汗,直到与拉纳桑伽对决前巴布尔怒摔酒杯从此戒掉钟爱了大半生的杯中之物,才稳住他们。到了老好人胡马雍的时代,贵族们先后在古吉拉特行将征服和比哈尔-西孟加拉激战方酣之时不远就留,想回北印度核心区,甚至与胡马雍的兄弟们眉来眼去、妄图让他们出头,延续平分帝国家产的江湖恶习。
于是从巴布尔到阿克巴,事实上皇帝们心目中的君权远远不是草原上那种“可汗轮流做,明天到我家”的蛮力加运气,而是来自于波斯的“万王之王”理念(Padshah)。作为被人誉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帝国的波斯,从第一波斯帝国到莫卧儿建立之间的两千年,伊朗这片土地积累了太多管辖庞大帝国的经验技巧与姿势水平,并且曾经使得同为部落盟主般的倭玛亚家族被政治体制上深度波斯化的阿巴斯帝国取代。今日伊朗以东的大呼罗珊地区(今日土库曼斯坦、阿富汗乃至更东的乌兹别克斯坦等地),又被恰如其分地称为“外伊朗”,不仅上古时代起就活跃在那里的斯基泰等诸名族与波斯人同属印欧语系,且地缘的毗邻,尤其是大流士一世征服此地后,强势的波斯文化(不仅限于政治)更是通行无阻,并以此为基地影响东亚世界和印度次大陆。
(第一波斯帝国的首都波塞波利斯)
波斯人所谓“帕迪沙”(王中王),可能来自于两河流域,自阿卡德时代起就被萨尔贡和他那位留下了著名暴力浮雕的孙子纳拉姆.辛所采用。波斯皇帝上此尊号,意味着既能怀柔和承认帝国辖区乃至势力范围之内,有很多小王(Shah)存在,又展示了波斯皇帝本人至高无上的存在。巴布尔年岁日长,在驾驭其属下贵族的大部分情况下便处于事实上的这种状态,并将这种王权理念带进了印度(更何况他还不断得到萨法维波斯的资瓷)。胡马雍众叛亲离,流亡萨法为波斯14年,更有可能直观地从他的大恩主塔赫马斯普的宫廷中亲眼所见这种万人之上的威仪。所以到了阿克巴时代,乃至以后维持集权的莫卧儿历代皇帝,其政治思想,皆出于此。
吴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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