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

南苏丹投资律师京师律所封跃平律师解读


南苏丹,是东非的一个内陆国家,全国分为10个州。国土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约万(年2月)。南苏丹东与埃塞俄比亚接壤,西与中非共和国为邻,南与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和乌干达毗连,北部邻近苏丹。首都为朱巴。

年7月14日,第65届联合国大会接纳南苏丹共和国为联合国第个会员国。8月15日正式加入非盟,成为该组织的第54个成员国。年12月,“非洲大湖地区国际会议”首脑会议正式接纳南苏丹为该地区组织第12个成员国。

本文中,京师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封跃平律师将对在南苏丹投资的各方面法律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一、南苏丹主要特点

(一)安全风险较高。南苏丹经历半个世纪的武装斗争,于年赢得独立,但仍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矛盾错综复杂。南苏丹全国共有64个部族,没有统一的中央集权历史和民族融合过程,部族冲突频繁,丁卡和努尔两个最大部族之间积怨很深。南苏丹83%的人口为农村人口,困土地纠纷和牲畜抢夺引发的武力争斗时有发生,每年都有大量人员伤亡。

(二)执政能力较弱。苏丹人民解放运动领导人民赢得独立,具有绝对政治优势但由于政治构架初建,且人才和经验缺乏,造成执政能力弱、效率低。同时,西方的“民主”与南苏丹国情“水土不服”。南苏丹建国至今,未完成临时宪法的修订,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多停留在纸面上,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三)发展潜力较大。南苏丹属最不发达国家。连年战乱严重制约国家建设,基础设施落后、教育水平低、人才极缺,未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公共服务缺位,生产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自主发展能力差,外援依赖严重。同时,南苏丹石油资源丰富,已形成规模生产,其他自然资源还有铁、铜、钵、云母、金、银、铀等矿产;可耕地约万公顷,土地肥沃、降雨丰沛、日照充足,森林覆盖率高,适合农林牧渔发展;自尼罗河纵贯南北,水资源充沛、水力开发潜力大;野生动物种类较多,具有相当的潜在旅游价值。

二、中南经贸合作发展状况

(一)起步晚、发展快。年中南开始官方交往,经贸合作起步。截至目前,中国累计在南苏丹投资约31亿美元;

(二)机遇多、挑战大。南苏丹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以原油出口为主。生产和生活资料严重依赖进口。

(三)在南苏丹中资企业关系融洽。截至年5月,在南苏丹注册的各类中资企业约家,共约人。

三、投资合作建议

(一)正确把握风险与回报。南苏丹百业待兴,潜在需求大,合作机会多。同时,在南苏丹投资兴业风险较高,挑战严峻。建议中资企业深入调研、科学分析、谨慎决策,合理确定回报预期,客观评估自身能力,认真做好风险防控。

(二)灵活选择投资领域和产业。南苏丹政府确定优先发展农业(含林牧渔)、教育、医疗卫生和资源能源等领域,同时重点鼓励投资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采矿和矿产、发电、交通、制造业(水泥和建筑材料、消费品、重工业、药品)、服务业(旅游、金融、信息、法律和财会等专业服务、私人医疗保健),以及零售业、运输及物流等领域。建议中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着重加强与南苏丹优先发展领域对接,与已存在的优势产业(如石油)对接,与南苏丹资源对接(如水电),与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对接(如日用消费品)。

(三)脚踏实地诚信经营。树立“诚信为本、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中资企业要选派工作能力强和具有海外经验的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培训本地员工,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融人当地社会。统筹兼顾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谋求可持续发展。

南苏丹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表现为:

(1)自然资源丰富,投资潜力巨大南苏丹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拥有原苏丹85%以上的石油产能,除石油外,大多数矿藏资源尚待开发;拥有原苏丹大部分原始森林资源,赤道大区各种热带硬木的著名产区;水力资源丰富,水电发展潜力巨大;可耕地万公顷,但由于战乱、土地所有权和农业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农业尚处于原始状态,生产效率低下。

(2)南北苏丹和解,经济复苏提速南苏丹经济严重依赖石油资源,石油收入占政府财政收人的98%。自年以来,南苏丹当局一直试图推动本土炼油能力的建设,并筹划建设从朱巴通往肯尼亚拉穆港的输油管,以减少对北方的依赖。但这些项目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经济上的可行性问题,如果没有新的大型石油发现,新建输油管道不经济,同时也存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缺乏等制约。年4月,经过国际社会斡旋和两苏艰苦谈判,南苏丹石油恢复生产,设计日产能力可达36万桶。但是在“12.15冲突”爆发后,南苏丹石油产出跌至16万桶/天。

(3)成立投资管理局,提供政策保障;南苏丹投资管理局(SSIA)是苏丹南方政府于年按照投资促进法案成立的投资促进部门,该局先后出自了多项投资保障措施和优惠激励政策。

世界银行《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南苏丹在全球个经济体营商环境便利程度排名第才87位,仅领先于利比亚和东非国家厄立特里亚。开业便利度排名第位,获取建筑许可便利度排名第位,使用电力便利度排名第位,资产注册便利度排名第位。

在南苏丹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哪国法律?

在南苏丹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有:诉讼、仲裁。

在南苏丹当地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有南苏丹《民法》、南苏丹《投资法》等。

在南苏丹投资合作中发生的商务纠纷,可以将纠纷诉诸南苏丹法庭,法庭对争议有裁决权。争议方也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解决机制。对政府有异议的投资人,也可以诉诸国际上认可的争端解决机制。由于南苏丹未加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如果根据商务合同规定进行国际仲裁、异地仲裁,对南苏丹缺乏约束力。

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案》(InvestmentPromotionAct)、南苏丹税务法()、《劳动法()》、《银行法》()、《外汇业务法》()、《南苏丹土地法()》、《合同法》和《合伙经营法案》等。南苏丹,是东非的一个内陆国家,全国分为10个州。国土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约万(年2月)。南苏丹东与埃塞俄比亚接壤,西与中非共和国为邻,南与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和乌干达毗连,北部邻近苏丹。首都为朱巴。

年7月14日,第65届联合国大会接纳南苏丹共和国为联合国第个会员国。8月15日正式加入非盟,成为该组织的第54个成员国。年12月,“非洲大湖地区国际会议”首脑会议正式接纳南苏丹为该地区组织第12个成员国。

本文中,京师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封跃平律师将对在南苏丹投资的各方面法律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一、南苏丹主要特点

(一)安全风险较高。南苏丹经历半个世纪的武装斗争,于年赢得独立,但仍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矛盾错综复杂。南苏丹全国共有64个部族,没有统一的中央集权历史和民族融合过程,部族冲突频繁,丁卡和努尔两个最大部族之间积怨很深。南苏丹83%的人口为农村人口,困土地纠纷和牲畜抢夺引发的武力争斗时有发生,每年都有大量人员伤亡。

(二)执政能力较弱。苏丹人民解放运动领导人民赢得独立,具有绝对政治优势但由于政治构架初建,且人才和经验缺乏,造成执政能力弱、效率低。同时,西方的“民主”与南苏丹国情“水土不服”。南苏丹建国至今,未完成临时宪法的修订,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多停留在纸面上,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三)发展潜力较大。南苏丹属最不发达国家。连年战乱严重制约国家建设,基础设施落后、教育水平低、人才极缺,未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公共服务缺位,生产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自主发展能力差,外援依赖严重。同时,南苏丹石油资源丰富,已形成规模生产,其他自然资源还有铁、铜、钵、云母、金、银、铀等矿产;可耕地约万公顷,土地肥沃、降雨丰沛、日照充足,森林覆盖率高,适合农林牧渔发展;自尼罗河纵贯南北,水资源充沛、水力开发潜力大;野生动物种类较多,具有相当的潜在旅游价值。

二、中南经贸合作发展状况

(一)起步晚、发展快。年中南开始官方交往,经贸合作起步。截至目前,中国累计在南苏丹投资约31亿美元;

(二)机遇多、挑战大。南苏丹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以原油出口为主。生产和生活资料严重依赖进口。

(三)在南苏丹中资企业关系融洽。截至年5月,在南苏丹注册的各类中资企业约家,共约人。

三、投资合作建议

(一)正确把握风险与回报。南苏丹百业待兴,潜在需求大,合作机会多。同时,在南苏丹投资兴业风险较高,挑战严峻。建议中资企业深入调研、科学分析、谨慎决策,合理确定回报预期,客观评估自身能力,认真做好风险防控。

(二)灵活选择投资领域和产业。南苏丹政府确定优先发展农业(含林牧渔)、教育、医疗卫生和资源能源等领域,同时重点鼓励投资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采矿和矿产、发电、交通、制造业(水泥和建筑材料、消费品、重工业、药品)、服务业(旅游、金融、信息、法律和财会等专业服务、私人医疗保健),以及零售业、运输及物流等领域。建议中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着重加强与南苏丹优先发展领域对接,与已存在的优势产业(如石油)对接,与南苏丹资源对接(如水电),与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对接(如日用消费品)。

(三)脚踏实地诚信经营。树立“诚信为本、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中资企业要选派工作能力强和具有海外经验的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培训本地员工,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融人当地社会。统筹兼顾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谋求可持续发展。

南苏丹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表现为:

(1)自然资源丰富,投资潜力巨大南苏丹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拥有原苏丹85%以上的石油产能,除石油外,大多数矿藏资源尚待开发;拥有原苏丹大部分原始森林资源,赤道大区各种热带硬木的著名产区;水力资源丰富,水电发展潜力巨大;可耕地万公顷,但由于战乱、土地所有权和农业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农业尚处于原始状态,生产效率低下。

(2)南北苏丹和解,经济复苏提速南苏丹经济严重依赖石油资源,石油收入占政府财政收人的98%。自年以来,南苏丹当局一直试图推动本土炼油能力的建设,并筹划建设从朱巴通往肯尼亚拉穆港的输油管,以减少对北方的依赖。但这些项目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经济上的可行性问题,如果没有新的大型石油发现,新建输油管道不经济,同时也存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缺乏等制约。年4月,经过国际社会斡旋和两苏艰苦谈判,南苏丹石油恢复生产,设计日产能力可达36万桶。但是在“12.15冲突”爆发后,南苏丹石油产出跌至16万桶/天。

(3)成立投资管理局,提供政策保障;南苏丹投资管理局(SSIA)是苏丹南方政府于年按照投资促进法案成立的投资促进部门,该局先后出自了多项投资保障措施和优惠激励政策。

世界银行《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南苏丹在全球个经济体营商环境便利程度排名第才87位,仅领先于利比亚和东非国家厄立特里亚。开业便利度排名第位,获取建筑许可便利度排名第位,使用电力便利度排名第位,资产注册便利度排名第位。

在南苏丹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哪国法律?

在南苏丹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有:诉讼、仲裁。

在南苏丹当地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有南苏丹《民法》、南苏丹《投资法》等。

在南苏丹投资合作中发生的商务纠纷,可以将纠纷诉诸南苏丹法庭,法庭对争议有裁决权。争议方也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解决机制。对政府有异议的投资人,也可以诉诸国际上认可的争端解决机制。由于南苏丹未加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如果根据商务合同规定进行国际仲裁、异地仲裁,对南苏丹缺乏约束力。

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案》(InvestmentPromotionAct)、南苏丹税务法()、《劳动法()》、《银行法》()、《外汇业务法》()、《南苏丹土地法()》、《合同法》和《合伙经营法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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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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